1. 人力资源
(1)各类人员均统计全年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
(2)科技人员在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3)研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研发人员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人力资源统计需企业出具说明
2.领域
(1)产品必须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
(2)不是单纯以终端产品来确定,而是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或者经营活动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
3. 核心知识产权
(1)指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 、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2)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知识产权必须是前三年自主研发获得授权的,或者在前三年之间通过受让、受赠、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的。
(苏州思睿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验丰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项目咨询服务,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爱,在业内也拥有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4.研发费用投入
(1)按上年度的销售收入来确定应达到的比例,分别为3%、4%和5%三种标准。
(2)研发费用投入比例=近三年研发投入/近三年销售收入
(3)研发费用按每年各填一张表,需要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研发费用投入应等于所有研发项目的投入总和,研发项目包括企业承担的各类研发项目,包括企业自己设立的项目。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仅需要统计上一年度的。
(3)每一项高新技术产品都需要填写一张表。
(4)该项收入需要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6.指标得分
四项指标是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1.四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简称“赋值”);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
2.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
3.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
[例]某指标赋值20,指标评价档次为“B”,分数比例评为0.7,
则:实际得分=20分×0.7=14分
4.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3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期不足3年,以实际经营年限为准。
5.各项指标的选择均为单选。
苏州思睿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的知识产权和项目申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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