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企业环保接待日”的接待对象是全市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时间为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2:00—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市环保部门将在市环境监控中心接访室(周新东路123号)进行接待。来访对象可就企业发展中属于和需要市环保局帮助解决的问题、对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行风作风问题的投诉、在环保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事项等,面对面与接待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
“环保部门应努力成为企业的环保‘服务员’。”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社会活力的根本要素,只有保护和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才会有不竭的动力源泉。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可以及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尽快提出解决方案,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谋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进而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与环境友好发展。(郭寅枫)